本公司产品保修细侧如下:
1、保修期以收货日起计成套产品(即带温度控制系统)标准型热风机为二年,只限用本厂维修,如需到现场维修,费用另计。2、保修件只包括主电气控制件(变频器,PID温控表,SSR,MC,断路器),不含其他电子配件损耗件及机械配件 (如机箱等)。4、如不是配用我司温控箱而导致发热丝烧断不在保修范围。5、经我司检查如非属电气配件质量问题或配件经过拆装或不适当使用或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7、收货或提货时检查有否因运输而损坏,如有应向运输公司索赔。收货七天内需验收,如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否则作验收合格论。6、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注:保修条款具体以书面合同为准。